通过“美丽乡村”建设,使建设范围内的村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,解决生活垃圾污染、生活污水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,使居住环境基本达到:污水集中处理、垃圾及时清运,街路清洁,柴草定点堆放;四旁(路、宅、村、沟)绿化美化。基本消除农村脏、乱、散、差现象,使区域内的村庄到2019年上半年,将整个片区建设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、交通便捷流畅、公共服务健全完善、生态环境改善、生活质量提高、产业结构合理、社会管理民主的示范村。